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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寿律师代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为当事人无罪辩护获成功!

  案情简介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文某(化名)多次从外省购买较大量毒品供自己吸食,以非法持有毒品抓获后,当日即被刑事拘留并送看守所强制羁押。文某家属虽然在相关人员介绍聘请了其它律师介入,但由于专业、经验等其他原因,但案件仍然被检察院批捕,错过了最佳的黄金救援时间(刑事拘留后最长37天),家属很着急也很无助。

  曾小寿律师介入

  随后,通过同行介绍找到曾小寿律师团队,家属对案件的期望是:一是取保候审,二是争取缓刑。

  我们团队仔细聆听了家属的介绍后,初步研判本案不构成非法持有罪,有无罪辩护的空间。但根据海南省最近又延续的涉毒犯罪三年大会战部署,所有的涉毒案件除非不批捕外而取保候审外,批捕前和批捕后都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所以,我们认为本案不存在取保和争取缓刑可能,但本案极有可能争取无罪辩护成功,并客观、如实回复家属。家属经多方比较后,决定委托本律师团队介入。

  正式介入后,我们立即安排会见了解一手案情,验正初步研判和增强我们无罪辩护信心。随后,我们以检察机关逮捕错误为由,以非正式的途径递交了《请求撤销逮捕的辩护意见》供承办人员参考,承办人表示由于案件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会慎重审查相关证据。

  侦查终结后,案件报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依法递交了手续后,顺利取得全部案件的卷宗材料,经仔细查看在案的证据后。我们发现当事人隐瞒了重要案件且其已经在侦查讯问笔录中予以认罪,案件陷入被动,无罪辩护的困难陡增。

  但团队律师经过认定审查在案证据,追问案件细节后,我们认为仍然有无罪辩护空间,撰写详细《不予起诉辩护意见》,并收集了相关文章作为支持材料提交给检察院(本案没有查到任何类似无罪辩护成功的相关案例),调整了相关辩护策略但仍然坚持我无罪辩护意见。

  辩护结果

  之后,案件经过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间,我们与承办人、当事人、家属等均保持良好的沟通,终于在期限届满时,依法终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本案取得了无罪的最好结果,当事人也以得以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

  复盘本案,我们认为之所以能取得无罪辩护,一是感谢案件承办检察官(检察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二是当事人、家属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律师团队的精细化辩护技术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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